臺北市政府98年度員工休閒活動游泳隊實施計畫
壹 依據:「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員工休閒活動實施計畫」。
貳 目的:提倡良好休閒活動,促進身心健康、陶冶性情、培養耐力及增進泳技。
參 活動內容
一、活動方式:請攜帶臺北市政府員工識別證(限本人,不含眷屬),退休人員攜退休證免門票自由活動,參加人員入場前請簽到。
二、活動項目:游泳。
三、活動地點:臺北市景美游泳池(地址:臺北市羅斯福路5段176巷50號;
電話:29329926)。
四、活動時間:9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。
(一)日間開放時間:週六、日上午6時至8時、8時30分至12時、下午1時至4時30分。
(二)夜間開放時間:週六、日下午5時至9時30分。
五、活動對象:本府各機關員工及退休(職)人員(不含學校教職員)。
六、年度目標:促進同仁身心健康,培養耐力及增進泳技。
七、預期績效:提倡正當休閒佸動,促進同仁情感交流,培養團隊精神。
八、活動經費:本隊所需經費視實際情形報請市府補助。
九、注意事項:本隊未投保意外險,請特別注意游泳池內安全;活動地點將配合本市限水措施調整開放,不另行通知。